比喻是一种修辞格式,一般由本体(所说的事物)、喻体(用来做比的事物)、喻词(用来连接本体和喻体的词语)三部分构成。“打比方”在使用中不象比喻那样正规,在口语里我们使用的比较多。
一、比喻
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为了更好地描述A,找到一个和A很像的B,然后把A比喻为B。
比喻的基本形式是:A像B。A是本体,B是喻体。有了喻体B,可以更好地把握本体A。
例句:太阳像一个灯笼。月亮像一个玉盘。这都是比喻。
“一个英雄的成败,往往犹如一道流星般划过天幕。”这是辩论赛中的比喻。用流星划过天幕(B),比喻英雄成败的转瞬即逝(A)。
二、打比方
打比方,是一种解释和说明手法。
为了把抽象的道理、复杂的机理A解说得通俗易懂、要点突出,找到一个具体的B,用B的具体、简单,方便读者理解A的抽象、复杂。
在某种程度上,打比方是一种特殊的比喻。本体是抽象、复杂的东西,喻体是具体、简单的东西。
在某些情况下,打比方又像是一种特殊的类比。用具体的B具备某种特征,证明抽象的A与具备某种特征。到底是打比方还是类比,端看究竟是服务于“解说”还是用于“推理”“论证”。
例句:经济发展就像骑自行车,太快不行,太慢也不行。(这是打比方)
骑自行车太快不行,太慢也不行。经济发展亦如此。(这是类比)
“有可取之处就等于这个东西是可取的吗?今天对方同学的西服上也有白色的地方,就是胸前的校徽,可是我们能够说对方同学的西服就是白色的吗?”这是辩论赛中的打比方。打了校徽与西服的比方,用于说明不能以偏概全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