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意思是:人类的运动、变化、发展受到地球的的制约,地球的运动变化受到太阳系的制约,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和轨迹自然而然、生生不息。
这句话出自《道德经》,春秋时期老子(李耳)的哲学作品,又称《道德真经》、《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
原文: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作者】老子
【朝代】春秋时期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
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