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尽一杯酒,杀入闹市中的意思是:笑着喝完这杯酒,然后淡定的在闹事中把人杀了。这句是赞美荆轲的威猛和有胆识。在市井中敢杀人,能看出他的勇敢和不惧官僚,非常平常的喝酒,能看出他的从容淡定,遇事冷静,不慌乱,是一个很有定力的人。这句话出自李白的《结客少年场行》,是对荆轲的描写。
《结客少年场行》全诗原文:
紫燕黄金瞳,啾啾摇绿騣。平明相驰逐,结客洛门东。
少年学剑术,凌轹白猿公。珠袍曳锦带,匕首插吴鸿。
由来万夫勇,挟此生雄风。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
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羞道易水寒,从令日贯虹。
燕丹事不立,虚没秦帝宫。舞阳死灰人,安可与成功。
译文:
紫燕这匹骏马有着黄金色的眼珠,马嘶鸣时摇动着它颈上那美丽的绿色鬃毛。它一路奔驰,天刚亮的时候就到了长安洛门。
年少时学习剑术,剑术高超,白猿公败在少年的手下,飞上枝头化为一只猿猴。少年穿着饰有珠宝的锦袍,腰间插着匕首和吴钩。
他自小一个人就有万人的英勇,如今腰间插有宝剑就更显雄风了。与豪侠剧孟结为好友,二人一见如故,一同去新丰畅饮美酒。
少年志气豪猛,哪怕在都市中,杯酒之间就可以结束一个人的性命。不要说易水寒冷如冰,看看今日白虹贯日,如此晴朗。
只可惜荆轲刺秦王没有成功,徒然死在秦宫之中。像秦武阳那样的人如同死灰一样,跟他这样的人结交朋友,事情怎么会取得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