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背书按照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 非转让背书是将特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无论何种目的,都应当记载背书事项并交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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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背书的规定
1、持票人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2、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